2013-08-17

淺談颱風工作

以下內容比較逆天,讀者們切勿分享、轉載,同時筆者在考慮要不要加密......

 
年7月颱風韋森特正面吹襲,澳門氣象局發出了特區成立以來的首個九號風球。可惜韋森特“來也匆匆、去也匆匆”,加上氣象局比較昏庸,上午9:30便急忙除下八號風球。一眾打工仔無緣享受半日“風假”之餘,更要冒着暴風烈雨狼狽上班。

該次上班之行雖然比較一波三折(巴士駛至祐漢街市時,司機說前面的路都堵死了,到東方明珠總站要堵上一個小時,乘客們只好下車,冒雨離去),但能夠現場目睹“寰X天下”40多戶吹爆玻璃的“盛況”,也算是不枉此行。回到公司,眾人都在議論紛紛、甚至難掩興奮之情:“你看看,對面寰X天下爆得這麼離譜,而我們一塊玻璃都沒爆......”

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,风雨不动安如山!
(同事攝,攝完放在公司server裡...)
整體而言,那次風後上班的體驗尚不太差,只有一個細節讓筆者頗為不滿:八號風球除下剛好一小時、正當筆者所乘的巴士堵死在祐漢街市之際,公司“阿姐”突然傳來短訊,內容大致如下:“根據公司管理層規定,員工需於八號風球除下一小時之內返回工作崗位,如因交通問題無法及時抵達,需即時向上級匯報....”而且一傳就連續四條,大有當年宋高宗“十二道金牌召岳飛”之勢。

白痴的嗎?既然公司管理層早有規定,為何不提前說清?!入職時不說就算了,韋森特來勢洶洶,地球人都知道第二天會打風,為何不能提前一天貼張通告、或者發封內部電郵?!至少也應該在風球剛剛除下時知會一聲吧?!等時間剛到,就連發n條短訊,好像筆者欠了她似的,那算甚麼意思?!?

(後來因為環境轉換,該“阿姐”已經不是筆者的直屬上司了~)

更何況,那樣的規定根本不合情理。甚麼時候除八號風球,那是氣象局那幫庸才根據“客觀標準”而決定的--所謂“客觀標準”實際上過時落伍、漏洞多多,以致氣象局每年都要當幾回眾矢之的,任人挑7。總不會八號波一除,馬上就變得風和日麗吧?相反,根據過往經驗,“除波”後往往仍是狂風暴雨、危機四伏。一小時之內返回工作崗位?你來試試看!

其實《勞動關係法》雖然沒有提及惡劣天氣的工作安排,但勞工事務局早已發出《颱風、暴雨、雷暴及風暴潮警告下之勞資雙方應注意的事項》,供僱主、僱員參考,只是一些公司有規不隨,一心想物盡其用、“慳得就慳”,不顧員工實際情況及感受。政府建議1.5小時回到公司,他們就縮至1小時;政府說“警告信號在距工作時間結束前不足3小時取消,僱員不用上班”,他們就縮成2小時.....

前兩天,超強颱風尤特為澳門帶來今年首個八號風球,這次的“除波”時間是下午15:30,根據勞工事務局的指引,大部份寫字樓是全天不用上班的,獨有我們要遵循“管理層規定”,要在16:30前趕回公司。

“管理層規”的弊處是顯而易見的:16:30趕到公司,銀行、政府部門、以及多數合作機構都沒有上班只有我們還在“開工”,一個多小時之後又下班,那有甚麼意義呢?能創造多少財富呢?燈油火爉倒是浪費了不少!筆者可以毫不諱言,在那一個半小時內,除了解答某地產經紀的一通電話外,沒有幹過甚麼跟工作有關的事。其他同事也一樣,搞得辦工室裡怨聲載道的。

同事們的不滿,主要是針對制度的不公平性。一是與其他公司相比的不公平,這在前面已經詳細討論過了;二是公司內部的不公平、“一國多制”:筆者所在的部門,有人身懷六甲、有人要“衝關”趕回來,可是各位都謹遵“規定”最後都到齊人了。然而有些部門,只需直屬上司的一聲令下就全員放假,“管理層規定”豈不是可有可無、成了一紙空文?

那些老闆們、管理層們考慮問題能不能周全一些?不要一心想剝削員工可以嗎依筆者之見,最佳的制度是像港交所那樣,開市前一小時懸掛八號風球,則上午休市;中午復市前一小時仍懸掛八號風球,則全天休市。

不過話說回來,就算有公司都用了港交所的制度,一定還有人想得寸進尺,因為人總是不知足的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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