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4-02

議雲飛揚兄《澳門國馬順利完成》文

門國際馬拉松越來越受到廣大關注,跑者、市民、傳媒、乃至議員、政府官員都紛紛提出不同聲音,今天筆者就拜讀到“雲飛揚”兄《澳門國馬順利完成 實現“體育+旅遊”理念》一文。誠然任何人都有權對其關注的議題發表意見,雲兄的作品更絕非毫無價值——澳門國際馬拉松作為大中華區歷史最悠久的賽事之一,卻至今仍創造不出其品牌效應,依舊是一副褒貶不一、毁譽參半、吊兒郎當的樣子,原因何在?從雲兄“外行人管內行事”的眼光,從他還未搞清楚狀況便急於歌功頌德、好大喜功、將反方觀點“各個擊破”的態度,就可見一斑。

※ 最引人注目的一句,“有實力跑到3個小時以內的跑手,真的講究差那200公尺?”

馬拉松賽事之所以要求國際A級丈量員深夜踏着單車、一圈圈地丈量賽道(外行人大概不知道這些細節),是因為田徑規則明確規定了馬拉松賽的距離是42.195km。這個距離絕不會因應選手的能力或任何因素而增減,正如奧運會的“百米大戰”絕不會因應保特、蘇炳添們的能力而變成108m或者111m。是謂“尊重規則”。不論體育賽事、抑或做人做事,“尊重規則”都是最根本的底線。

其次雲兄還必須明白,那並不是暢通無阻的200公尺,而是塞滿了6000跑手的200公尺,鑒於澳門國際馬拉松的大部分賽道並不寬闊,意味著接下來的許多公里裡,居後的選手將經歷無盡的阻塞和閃避,配速、體力與心理必然受到莫大影響,毫不誇張地說,這足以讓跑手一整年的努力付諸流水。

雲兄寫道:“澳門的有關當局,相信亦不會在意是否設個區域,而是能夠盡力為普遍選手做得更好。”似乎暗示若設立優先起跑區就會損害“普遍選手”的體驗。不知道雲兄何以得出這樣的推論,其實“分區起跑”對精英跑者還是大眾跑者都是“雙贏”——想想就知道,若是不斷有跑手從身後高速超越,時不時還發生幾下摩擦碰撞,這樣對普遍選手而言真是“盡力做得更好”了嗎?“白金標”廈門馬拉松嚴格按照報名成績劃分了11個起跑區,並分成三槍起跑,結果是讓三萬跑者中的每一位都感受到了廈馬的秩序與用心。

這一段中雲兄還引用香港渣打馬拉松作為例子,“能夠達到3個小時內完成的朋友,便可以獲安排在一個特別區域出發”。那不妨更深入探討一下:香港渣馬對於3小時內(男性)/3.5小時內(女性)完賽的本地選手,都會頒發1000港元的特別獎勵,金額雖不高,鼓勵的意義卻非同凡響。儘管眼紅不已,然而我們最大的奢求並不是這些物質上的獎勵,而僅僅是一個更合理、更公平、更安全的起跑環境而已。

※ 雲兄認為限時5小時的門檻並不算高,而且“安排須平衡市民的利益”

先糾正雲兄的兩處謬誤。其一,“上水”通常含有中途主動放棄之義,超過比賽時限導致無法完賽的情況不算“上水”,比賽時限亦很少被稱為“上水時間”,更常用的俗稱是“關門時間”。其二,“過去亦有將起步時間提前到上午5時”,不知雲兄這麼寫意欲何為,但那跟“關門時間”沒有任何關係,比賽一直是5小時關門,即使當年由清晨5時開賽亦然。

言歸正傳。原文中,雲兄以他朋友為例,“他過去以四個多小時完成全馬的賽事,坦言大部份時間都是在‘步行’而已”,以此來論證限時5小時的門檻其實並不算高。幸好雲兄未曾聽說過筆者當年台北渣馬,頂着膝蓋ITBS的劇痛、從17km開始走走停停、邊走邊敷著冰,還能以3:53完賽的事蹟,否則雲兄一定認為5小時關門都太過充裕了,應該進一步縮減限時才對!

田徑規則對馬拉松賽事的限時並沒有統一規定。職業選手限定的日本琵琶湖馬拉松,門檻高達2小時30分;神秘的平壤馬拉松,限時似乎是4~4.5小時;國內的大部分賽事則統一訂為6小時左右;而日本的許多大型賽事,如東京馬、大阪馬等,關門時間甚至寬鬆至7小時,只為讓更多人可以完賽、體驗到長跑的樂趣。

是的,體驗長跑的樂趣!不是每個跑者都以追求成績為目標的,更不是人人都有時間、有條件這麼做。可是,大家仍熱衷於周遊列國去外出參賽,為的是感受各地的比賽氣氛與風土人情、收集精美獎牌、品嚐特色補給、體驗長跑樂趣!既然官方賦予澳門國際馬拉松“體育+旅遊”的定位,希望通過這項體育盛事吸引更多旅客來澳,為何這方面不與周邊地區接軌,採用大家普遍接納的“6小時關門”標準,而要獨樹一幟、用較嚴苛的標準拒人於門外呢?

雲兄隨後還提出“平衡市民的利益”的觀點,筆者在此也希望雲兄同時論證一下,同由體育局主辦的大賽車,需要封閉澳門半島多條交通幹道整整四個白晝,它是如何“平衡市民利益”的?星期日的早晨,佔用路氹城區蓮花海濱大馬路的兩條車道多一個小時,又將對市民利益造成多大損害?

※ 為何不申請金銀銅級賽事

雲兄最後討論了申請金銀銅級賽事的問題。必須強調的是,這從來不是跑友們最主要的訴求,即使每年比賽前後、大家最熱情高漲的“吐槽大會”中,筆者也絕少聽聞跑友們加以談論。大家更關心的反而是,省下了“電視直播、邀請更多國際田聯官員到來、邀請更多精英選手參與”的“大筆金錢”後,這些預算有被用於提升比賽組織、服務與體驗了嗎?

不過,筆者幾年前的確提出過申請標牌的建議,也不妨在此與雲兄探討一下。雲兄在文末將世界田徑聯會的標牌等級稱為“那種基本上沒特別的等級”,一句話便將國際公認的等級制度棄之如敝屣。殊不知,各地賽事卻都為了這個標牌而煞費苦心,而無論精英運動員抑或業餘愛好者,都對標牌賽事更加趨之若鶩。原因何在?因為標牌賽事不論在賽道丈量、賽事組織服務、競技水平、關注度、成績認受性等各個方面,往往都更有保證。

一組數字反映了國內賽會對標牌等級的重視:大約十年前,筆者剛開始接觸長跑運動的時候,全國的金標賽事只有北馬、上馬、廈馬、揚州半馬四場;如今,國內的“雙金賽事”已多達13場,標牌賽事約有75場,佔全球超過1/3(當然,因為疫情緣故,許多賽事最終未必能如期舉辦)!在優質賽事遍地開花的年代,海內外跑者憑甚麼要選擇一場報名費貴、交通食宿消費偏高、而賽道、氣氛、補給、服務、比賽時限均飽受詬病的比賽?不主動提升吸引力,澳門國馬如何落實“體育+旅遊”的理念?

誠然,雲兄指出了澳門國馬無法申請標牌等級是因為局部賽道寬度不足的“先天性問題”,可是,賽道不夠寬不正是馬拉松比賽之大忌嗎?雲兄何以對此問題視而不見、得過且過呢?不正是因為這樣,跑友們才會提出“優化路線設計”的合理訴求嗎?梁孫旭議員才把問題搬上立法會討論嗎?——結果卻被政府的官腔搪塞敷衍過去。

※ 關於“晶片時間”與“大會時間”的問題

既然談到了梁議員的書面質詢,也順帶討論一下他的另一個訴求,即在成績證書上同時顯示“晶片時間”與“大會時間”。雲兄撰稿時,去年澳門國際馬拉松的證書還未開放下載,這個問題因此還未受到關注。

對於議員的質詢,政府的答覆很讓人匪夷所思:“至於比賽成績的顯示,是依循現行的國際慣例,以大會時間(鳴槍時間)為準,故比賽結果是以賽會鳴槍起跑當刻至到達終點的時間計算,不會顯示個人時間(晶片時間),以避免引起混淆。”恕筆者孤陋寡聞,翻查了2016年以來自己參加過的20多張全半馬賽事證書(基本都是標牌賽事或AIMS認證賽事),沒有一張不同時顯示大會時間與個人時間,這才是“避免引起混淆”的做法——唯獨澳門本地的比賽除外。不知官方所依循的,是哪個地方的“國際慣例”?

最最重要的是,澳門國際馬拉松的比賽規則本身就寫明:“本賽事採用電子晶片計時系統,為每名參賽者提供大會時間 (鳴槍時間) 及個人時間(晶片時間),比賽結果將會以賽會鳴槍起跑時間計算”。正如本文開篇說的那樣,“尊重規則”是最根本的底線。自己制定的規則,自己都不去遵守,試問還如何服眾?

或許有讀者認為,你們又不是爭金奪銀的職業選手,證書上少一個晶片時間、成績慢了幾分幾秒又如何?請諸位明白,世界上有相當一部分的比賽,都是可以/甚至必須通過達標成績報名的,諸如有“跑者殿堂”之稱的波士頓馬拉松、或者大家熟悉的香港渣打馬拉松、以及國內的多場重量級賽事等,每分每秒都有可能關乎資格的得失。更重要的是,每一分每一秒的提高都來之不易,凝聚了跑者長期的心血和無數的汗水,一張載有個人晶片時間的證書,就是對跑者最樸實的肯定。連如此簡單的訴求都要推三搪四,還談何其他?

※ 結語  

其實我們之所以提出諸多意見,不是為了唱反調、搞破壞,無非是出於對這項運動、對這項賽事的熱愛,希望本地的馬拉松賽事辦得更加有聲有色。當中的許多意見,更是跑友們從世界各地優秀賽事中親身吸取的經驗與感受,可謂彌足珍貴。賽事組織者宜多加採納、兼聽則明,而不是一味固步自封、好大喜功,這才是真正的“從善如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