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6-10

沽空**鈔

重要聲明:本文僅以馬鈔為例,總結筆者對“沽空”操作的認知。內容純屬隨便玩玩,不構成任何要約、承諾、保證(無論明示或隱含)、廣告或投資建議。謝絕查水表,謝絕轉發500次。

呼萬喚,今年的馬鈔終於有消息傳出:金管局最近發出新聞稿,宣佈馬鈔、羊鈔將合併登記及兌換,並由6月16日(下週一)上午9時開始在金管局網站上登記,而且只需登記及兌換一次,不必再到兩間銀行排隊。消息一出,就連一貫護主的“五毛”日報亦預期“炒風或再起”。(更新:沒過多久,“五毛”日報便又找了磚家學者來“相信有助壓抑炒風”了

根據之前“龍鈔”、“蛇鈔”的經驗,馬羊鈔預計仍將“有市有價”,呈現先高後低的價格走勢。因此,筆者仍可按照去年的蛇鈔策略白撈一筆。

可是,採取上述操作,估計只能小賺一筆,因為每位市民只限認購30套,而且“黑市”價格波幅有限。要想充分捕捉馬羊鈔下跌的行情,讓利潤成倍增加,就只能採取較進取的投資策略。

投資工具縱然琳瑯滿目,但賺錢原理卻只有兩條:一是“低買高賣”、二是“高賣低買”。當“看好”一件商品,預計商品價格將上漲時,人們可以低價買入商品並待價格上升時賣出,從而獲利;相反,當“看淡”一件商品時,可以在高位先賣出商品並待價格回落時重新買入,從而在“跌市”中獲利。筆者去年的蛇鈔便是一次“高賣低買”。

類似的“高賣低買”手段,還有股票交易中十分常用的“沽空”操作。所謂“沽空”,就是在未持有商品(或證劵)的情況下將商品出售,待商品價格下跌時重新購入商品。

既然手頭上沒有商品,又如何把它出售呢?答案就是:借。在股票交易中,先在股價高時向證劵商借入證劵,並隨即將它出售,繼而在股價下跌時重新購入該證劵(俗稱“補倉”、“平倉”)並還給劵商,這便是一次完整的“沽空”流程。

“借貨沽空”,聽上去好像既不需要成本(不需要真金白銀地購買股票)、亦沒有風險(大不了拖着不還)。可是,有這麼便宜嗎?
   
當然,到市政圖書館借書,或者向基友/閨蜜借點東西,的確是既不需要成本、亦沒有風險的。可是,古往今來,凡以“借”為生的行業,不論是當舖,還是銀行、高利貸,都離不開兩大要素:一是抵押品,二是利息。(忘了一點:歸還期限)

借入股票,當然也少不了這些要素。先是抵押品,最好用的“抵押品”當然就是現金啦!借入股票時,劵商通常會收取相當於股票價值105%~120%的按金作為抵押品,並且一旦投資者“捉錯路”,股價不跌反升至某一水平時,劵商更可要求投資者增存按金,否則視為違約。接着是利息,向銀行借錢要付利息,大家都懂的;同樣地,向劵商借股票,當然也要付利息,而且利率一般不低。

換個角度,抵押品就是沽空的成本,其成本比買入正股還要高;利息則是沽空的風險,越遲補倉,利息就越貴。

把沽空原理套用到馬羊鈔身上。假設有一家古董店、或一位收藏家,他們不短炒投機,他們 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 只以收藏、長線投資為目的。現古董店(甲方)與筆者(乙方)簽訂借用合同如下:
  1. 乙方向甲方借入馬羊鈔共X,XXX套(以下簡稱“標的物”);
  2. 乙方支付相當於標的物現時價格120%的按金予甲方作為抵押品;
  3. 倘因標的物價格波動,致乙方已付的按金不足標的物價格之110%,乙方必須增存按金至標的物最新價格之120%;
  4. 乙方同意按法定利率(9.75%/年)及標的物現時價格向甲方支付利息,利息逐日計算,每月繳付;
  5. 乙方須按時繳付利息,否則甲方有權加收3%的過期利息;
  6. 乙方須支付相當於標的物現時價格2%的手續費予甲方;
  7. 乙方必須於YYYY年MM月DD日或之前歸還標的物,如需續借需提前XX天書面通知甲方,續借條件另議;
  8. 乙方歸還標的物時,甲方無息退還按金全額,但有權從按金中扣除乙方未付之利息及行政開支;
  9. 倘乙方違約,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之一切按金,因此而引致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;
  10. ......
借到馬羊鈔後,馬上拿到黑市(eg. 地下商場)賣掉,待兩、三個月後供應漸足、炒風漸退、價格回落時再向黑市買貨補倉,只要馬羊鈔“先高後低”的價格走勢不變,借貨沽空幾乎是穩賺不賠(根據過往經驗,生肖紀念鈔幾乎可在三個月內跌40~50%,扣除賣出價/買入價差、利息及手續費,估計仍可大賺一筆)。

舉個實例,假設開盤(IPO)馬羊鈔每套(四張)共200元(去年蛇鈔大約是30對收3,000元),90天後跌至120元(下跌40%)。借貨300套,按金就是300 X 200 X 120% = 72,000。
  1. 以IPO價出售300套馬羊鈔,收入:300套 X 200元/套 = 60,000元;
  2. 90天後以120元/套補倉,支出:300套 X 120元/套 = 36,000元;
  3. 借貨90天的利息:60,000元 X 9.75% X 90天 / 365天 = 1,442.47元;
  4. 手續費2%:60,000元 X 2% = 1,200元
由此,淨利潤 = 收入 - 支出 = (1) - (2) - (3) - (4) = 21,357.53元;收益率 = 21,357.53元 / 72,000元 = 29.66%,雖然賺不到“一個開”,也算是相當可觀。

當然,以上只是原理性的東西,實際操作不僅風險大,而且可行性亦不大。筆者說三點:

  • “散戶”向古董店借生肖鈔,古董店作為“莊家”,一定保障自身(由上面的“霸王條款”便可見一斑),問題是散戶利益誰來保障?劵商尚且有證監會監管,生肖鈔投機炒賣卻是政府大力遏止的。一旦生肖鈔貶得一文不值,古董店“要錢不要貨”,賴帳甚至跑路,散戶便血本無歸了;
  • 證劵交易講求價格公開透明,然而生肖鈔炒家卻往往是“見貨報價”,絕不公開。雖然有內地收藏網每日更新報價,但僅可作參考,真正能成交多少錢,更要看諸位“討價還價”的能力;
  • 中國人似乎對數字特別敏感,同樣是生肖鈔,編號不同價格可以相差很遠,這與股票中的“同股同權”還不一樣。
“商品交換本來應該是一個公開、明朗的過程,它需要買賣雙方就商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在一般等價物上達成一致。但是,在商品經濟不是十分發達的古代中國,大宗物品的交易過程顯得十分神秘。圖中是1945年的中國,一個商人和貨船船主把手放在黑布下面講價錢。”《資本論》縮譯彩圖本,江蘇人民出版社,2011年3月第一版。

但筆者也注意到,每次兌換生肖鈔的最後階段,當人們爭先恐後到銀行“最後衝次”時,收購價都會止跌回升,而且炒家們都積極收貨。按道理,越到後期供貨量越大,買方需求也早已消化,價格應該繼續下跌才對啊!所以,說不定真有“沽空補倉盤”作怪呢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