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的分類是按照動機來劃分的。同樣一件事,發生在不同場合、不同人身上,其性質也完全不同。且以“讀世界名著”一事為例,有人讀名著,是為了應付高考,是被逼的;有人則是為了引經據典,顯示自己的博文強記,或者在社交圈裡發掘話題,這樣讀名著便成了裝逼的事;只有為數不多的人,純粹是為了享受閱讀樂趣而讀書。
又譬如吃飯,本身無疑是一種出於生理需要的行為,應該是發自內心的,偏偏有人視之為苦差,那些被逼隨領導吃飯敬酒、交際應酬的人大抵這麼認為。也有些人把吃飯幹成了裝逼的事,諸位打開自己的社交網,裡面那些吃碗餛飩麵都唯恐天下不知的人,莫不如此。
推而廣之,我們日常的每一行為,幾乎都可以劃分成上述四類;更準確地說,幾乎每一件事都含有上述四種成份,只是比例不同而已。
推而廣之,我們日常的每一行為,幾乎都可以劃分成上述四類;更準確地說,幾乎每一件事都含有上述四種成份,只是比例不同而已。
無疑,裝逼是辛苦的,被逼是痛苦的,其本質皆因太在意外人對自己的看法。所以,要想活得自在,秘訣就是要多做發自內心的事,少些裝逼丶少些被逼。老生常談的“寓教於樂”、“寓工作於興趣”云云,道理就在裡面。
可是,人生在世,身不由己,“被逼”的事我們很難左右,頂多是換個形式而已(例如“跳槽”:搬磚還是搬磚,只是換個環境、換個工頭而已)。因此,我們唯一能做的,就是盡量不去裝逼。
但也很難說,很多時候要區分“裝逼”與“發自內心”並不容易,因為裝逼雖累,裝逼者卻往往感受到優越感與滿足感,也具備“取悅身心”的特徵--雖然那只是一種虛榮的快樂。
更何況,說不定真有人是“發自內心”地“裝逼”的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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