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11-30

《當我談跑步時...》摘錄

解筆者的朋友,大概都知道筆者正在拜讀村上春樹的《當我談跑步時,我談些甚麼》。書本身就不厚,200頁不到,加之內容又比較有共鳴,於是一氣呵成就讀完了--這在近年來已屬難得。

讀完書,意猶未盡的筆者還打算把書裡的佳句摘錄成文,初衷是為了讓日後“曬跑”時顯得更有“逼格”:作為一名業餘長跑運動員(這是去年珠海馬拉松上觀眾大爺加冕的名譽),一年總能跑出兩三回自認為值得炫耀的成績、或是跑完兩三場自認為值得吹噓的比賽。彼時“曬跑”,再從此篇中信手拈來幾句,配上一句“村上春樹寫的”,當堂高了幾個層次。


“村上春樹寫的”,當胞姊發現筆者在讀此書、大驚小怪地發“朋友圈”時,筆者正是這樣回應。不過說實話,對於這部著作,筆者才不關心作者是村上春樹還是東野圭吾;這本書的吸引之處,是因為它是頂尖作家以優雅文字寫成的跑者心聲,字裡行間仿佛能看見自己孤身跑步時的所感所悟--當然,村上君的跑步水平和見解都是筆者望塵莫及的。


可是摘錄連一個字都還沒開始寫,便接到女神留的言:“I don't like馬拉松”,把為着剛練成半程馬拉松而得意洋洋的筆者拉回了現實。於是筆者只好自發約法三章:


不談跑、不勸跑的思想大概與村上君的著作一脈相承。然而凡事有例外,聲稱“真的紳士,不談論健身方式”的村上君,終究還是厚着臉皮出版了這本跑步經,筆者自然也可以給自己留條後路:“不過blog還是繼續寫吧...”,既避免本博因題材枯竭無法繼續,也給自己膨脹的虛榮心一個發洩之處。


因為以上的約法三章,“裝逼曬跑”的初衷已不復存在。然而筆者還是決定寫完這篇摘錄。作為不擅長寫讀後感的人,做一篇得體的摘錄,相信是對愛書最好的致敬。



【序章 / 作為選擇對象的磨難】

我想,真的紳士大約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,喋喋不休地談論自己的健康方法。(P.1)


原來他們(註:指前文接受《國際先驅論壇報》採訪的幾位著名馬拉松運動員)當真都在心中想着形形色色的事情,才跑完這42.195公里。全程馬拉松就是如此苛酷的一種比賽,不念誦咒語真言,便無法堅持到最後。 (P.2)


Pain is inevitable. Suffering is optional... 不妨譯成最簡單的“痛楚難以避免,而磨難可以選擇”。關鍵詞是這個optional。假如說,跑着跑着突然覺得“啊呀呀,好累人啊,我不行啦”,這個“好累人”是無法避免的事實,然而是不是果真“不行”,還得聽憑本人裁量。我以為,這兩句話簡潔地歸納了馬拉松比賽最重要的部分。 (P.2 ~ P.3)


【第一章 / 誰能夠笑話米克.賈格爾呢】


在似乎可以寫下去的地方,果斷地停下筆來,這樣第二天重新着手時便易於進入狀態。 (P.8)


並不是說年輕的時候時間要多少有多少,但至少沒有如此繁多的瑣事。不知何故,瑣事這玩意兒似乎隨着年齡的增長逐漸增多。 (P.11)


跑過一趟全程馬拉松便會明白,在比賽中勝過或負於某個特定的人,對跑者來說並不是特別重要......對參與比賽的普通市民來說,個人的勝負並不是重大話題。也許有參賽動機就是“我可不願輸給那小子”的人,這大約足以成為練習的動力。然而,那位競爭對手因故不能參加賽事的話,此人的參賽動機勢必將告消失或減半,那麼他作為一個跑者,就不可能長期堅持下去。 (P.13)


普通跑步者中,許多人都事先設定個人目標,比如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時間之內跑完全程,然後再去挑戰賽事。假如能在這個時間內跑完全程,就算達成了某項目標;如果未能跑出預期的成績,就是未能實現某項目標。即便沒能在預想的時間內跑完全程,只要有了業已盡力的滿足感,或是為下次比賽奠定了基礎,抑或有了某種類似重大發現的東西,大約也算大功告成。 (P.13)


小說家這個職業,至少對我來說是無所謂勝負成敗的。書的銷量、得獎與否、評論的好壞,這些或許能成為成功與否的標誌,卻不能說是本質問題。寫出來的文字是否達到了自己設定的基準,這才至為重要,這才容不得狡辯。別人大概怎麼都可以搪塞,自己的心靈卻無法蒙混過關。在這層意義上,寫小說很像跑全程馬拉松...... (P.13 ~ P.14)


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,哪怕只是那麼一丁點兒,才更為重要。在長跑中,如果說有甚麼必須戰勝的對手,那就是過去的自己。 (P.14)


時隔十年,重返劍橋這座小城......眼前重見查爾斯河,心中不覺涌起一個念頭:“真想跑步呀!”......歲月流逝,學生們的面孔交替更換,我則年齡增長了十歲,恰如那句話所說:往事如煙。盡管如此,河流卻仿佛沒有絲毫變化,依舊保留着昔日的姿容。滔滔流水向着波士頓灣無聲地逝去,浸潤了河岸,繁茂了綠色的夏草,養育了水鳥,從石造的古橋下穿過,夏季映照着藍天白雲,冬天則漂浮着冰凌,不急不躁,無休無止,仿佛通過了種種考驗、不可動搖的觀念一般,只是默默流向大海。 (P.17)


隨着距離的增長,體重竟輕了下來。兩個半月減了七磅,腹部一帶微微長出來的贅肉也消失了。七磅相當於三公斤多。請想像一下去肉舖買三公斤的肉,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,大概就能真實地感受到那份重量。想到一度將如許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,個中滋味頗為複雜。 (P.18)


至少在跑步時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談,不必聽任何人說話,只要眺望周圍的風光、凝視自己就行。這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寶貴時刻。 (P.20)


米克.賈格爾年輕時曾經口吐豪言壯語:“我如果到了四十五歲還在唱《滿足》,還不如死了的好。”然而,如今他已過六十了,還是繼續在唱《滿足》。有些人為了此事笑話他,可是我笑不出來。年輕時的米克.賈格爾無從想像四十五歲的自己,年輕時的我也無法想像這樣的事情。我能夠笑話米克.賈格爾麼?不能。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輕搖滾樂手,當時說過何等的蠢話都沒有人記住,也不會被別人引用。難道不是僅此而已? (P.21 ~ P.22)


【第二章 / 人是如何成為跑步小說家的】

服務業是一種無法挑選來客的行當。不管來的顧客是甚麼人,只要不是太糟糕的,都得笑臉相迎熱情招呼:“歡迎光臨!”出於這個緣故,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,也體驗了難以想象的事情。 (P.34)

無論做甚麼事,一旦去做,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,否則不得安心......竭盡全力埋頭苦幹還是幹不好,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開手了。然而,如果因為模棱兩可、三心二意以失敗告終,懊悔之情只怕久久無法拂去。 (P.35)

我對於長跑,原本就不覺得討厭。但學校的體育課,我卻難以喜歡上它,運動會那些玩意兒更是讓人厭惡至極。它們是上頭強迫我們做的運動。“喏,跑起來!”逼迫我在不喜歡的時間去做不喜歡的事情,我從小就無法忍受這一點。反之,倘若是我自己想做的事情,在自己想做的時間愛做多少就做多少,我會做得比別人更加賣力。 (P.39)

不過細想起來,這種生來容易發胖的體質或許是一種幸運。比如說,我這種人為了不增加體重,每天得劇烈運動,留意飲,食有所節制。何等費勁的人生啊!但倘若從不偷懶,堅持努力,代謝便可以維持在高水平,身體愈來愈健康強壯,老化恐怕也會減緩。甚麼都不做也不發胖的人無須留意運動和飲食。並無必要卻去尋這種麻煩事兒做的人肯定不會太多,因此這種體質的人,體力每每隨着年齡增長日漸衰退。不着意鍛煉的話,肌肉自然而然便會鬆弛,體質便會疏鬆。甚麼才是公平,還得以長遠的眼光來看才能看明白。 (P.45 ~ P.46)

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。這一點毋庸置疑。即便身處不公之地,我想還是可以追求某種“公正”。也許得費時耗力,又或許時了時耗了力,卻仍是枉然。這樣的“公平”是否值得刻意追求,當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。 (P.46 ~ P.47)

我說起每天都堅持跑步,有人表示欽佩:“你真是意志堅強啊!”......然而並非只憑意志堅強就可以無所不能,人世不是那麼單純的。老實,說我甚至覺得每天堅持跑步同意志強弱並沒有太大關聯。我能夠堅持跑二十年,恐怕還是因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,至少“不覺得那麼痛苦”。人來如此,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下去,不喜歡的事怎麼也堅持不了。意志之類恐怕也與“堅持”有一丁點瓜葛,然而無論何等意志堅強的人、何等爭強好勝的人,不喜歡的事情終究做不到持之以恆;就算做到了,也對身體不利。 (P.47)

所以,我從來沒有向周遭的人推薦過跑步。“跑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,大家一起來跑步吧”之類的話,我極力不說出口。對長跑感興趣的人,你就是不聞不問,他也會主動開始跑步;如若不感興趣,縱使你勸得口乾舌燥,也是毫無用處。 (P.47)

看見學校上體育課時讓全體學生都練長跑的光景,我便深感同情:“好可憐啊。”那些絲毫不想跑步的人,或者體質不適合跑步的人,不分青紅皂白讓他們統統去長跑,這是何等無意義的拷問。我很想發出忠告:趁着還沒有出現問題,趕快取消讓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長跑的做法。 (P.48)

我們在學校裡學到的最重要的東西,就是“最重要的東西在學校裡學不到”這個真理。 (P.48)

再怎麼說長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,也有這樣的日子。“今天覺得身體好沉啊,不想跑步啦。”應該說經常有類似的日子。這時候便會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來,想休息,不想跑了。 (P.48)

【第三章 / 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個四十二公里】

“肌肉難長,易消。贅肉易長,難消。” (P.55)

那時的重要任務是向身體發出通知:“跑這麼些是理所當然的事。”通知云云當然是比喻,如何使用語言去命令,身體也不會這般容易地俯首聽命。身體是極為事務性的體系,只有耗時費日,斷斷續續地、具體地給它痛苦,它才會認識和理解這信息,才會主動地(也不能這麼說)接納給予它的運動量。 (P.55)

(談上一次全程馬拉松的抽筋經歷)在馬拉松比賽中不是跑,而是走,有生以來是第一次。以前,無論多麼痛苦我都不走是我的驕傲。馬拉松是跑的比賽,不是走的比賽。當時我甚至連走都勉勉強強。索性放棄比賽,坐進收容車裡得了,這個念頭幾度掠過腦際。反正成績已是糟糕透頂,不跑也不打緊。然而我怎麼也不願意棄權。哪怕爬着,我也想堅持到終點。 (P.57)

來自海上的風兒吹遍四野,濕透背心的汗水涼下來,寒意難當。要知道這是隆冬舉行的賽事!背心加短褲,就這麼一身走在無遮無攔的公路上,當然寒冷徹骨。中斷奔跑後居然如此之冷,我連想都不曾想過。只要繼續奔跑,身體總歸是溫暖的,不會感到寒冷。然而比寒冷更傷人的,是負了傷的自尊心,是在馬拉松跑道上步履蹣跚的自己慘不忍睹的身影。 (P.57)

失敗的原因一目了然:運動量不夠!運動量不夠!運動量不夠! (P.58)

這種苦頭我再也不想吃第二遍!當時我沉痛地想。這種寒冷徹骨的悲慘記憶,我不願它再來。下次參加全程馬拉松,我要回歸初心,從零開始發奮努力;周密地訓練,重新發掘自己的體力。將每一顆螺絲都仔細擰緊,看看究竟能跑出甚麼樣的結果來。 (P.58)

去過的人心中有數,盛夏的雅典熱得無從想像。當地人下午沒事絕不到外邊去,甚麼事兒都不做,節省能量,在涼爽的樹蔭下睡午覺,天黑了才到外邊活動。不妨斷言,夏日的午後還在外邊走動的基本都是觀光客。 (P.62)

我說起要一個人從雅典跑到馬拉松,希臘人異口同聲:“可別幹那種蠢事。那可不是正常人幹的事兒。” (P.62)

在大約三十七公里處,深深地感到一切令人厭煩。啊呀,我煩啦,不想再跑啦!任怎麼想,體內的能量都消牦盡了。那心情就好比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繼續行駛的汽車。好想喝水。但我覺得倘若此時停下喝水,恐怕再也挪不動腳步了。 (P.67~P.68)

失去理智的人懷抱的美好幻想,在現實世界中根本是子虛烏有。 (P.69)

然而這種事情(指初次跑完全程馬拉松的自豪感)此時此刻都無所謂。一步也不必再跑了--這才是最為喜悅的事兒。
哈哈,不必再跑啦! (P.70)

然而跑完後不久,曾經痛苦可悲的念頭眨眼間忘得一乾二淨,還下定決心:“下次要跑得更好!”任憑積累了多少經驗,增添了多少歲,還是一再重複相同的舊事。 (P.71)

【第四章 / 我寫小說的許多方法,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寺學到的】

中央公園內的坡道,坡度還算徐緩,早上晨跑時絲毫不覺得艱苦,然而在馬拉松比賽最後階段來到這裡,它簡直像絕壁一般阻擋在面前,將人儲存到最後的那點氣力毫不留情地奪走。 (P.76)

肌肉很像記憶力良好的動物,只要注意分階段地增加負荷量,它就能自然地適應和承受。 (P.76)

倘若一連幾天都不給它負荷,肌肉便會自作主張:“哦,沒必要那麼努力了。哎呀,太好了。”然後自行將承受極限降低。肌肉也同有血有肉的動物一般無二,它也願意過更舒服的日子,不繼續給它負荷,它便會心安理得地將記憶除去。想再度輸入的話,必須得從頭開始,將同樣的模式重複一遍。 (P.77)

每天跑步對我來說好比生命線,不能說忙就拋開不管,或者停下不跑了。忙就中斷跑步的話,我一輩子都無法跑步了。堅持跑步的理由不過一絲半點,中斷跑步的理由卻足夠裝滿一輛大型載重卡車。 (P.78)

(談因車禍身亡的S&B田徑隊“王牌選手”谷口伴之和金井豐)經受了那般殘酷訓練的他們,胸懷的希望、夢想和計劃究竟都消失到了哪裡呢?人的思緒也會伴隨着肉體的死亡,草草消逝無蹤麼? (P.80)

但是這條跑道得跑出去很遠,再折過頭來往回跑,一旦跑出去了,就不可能說“跑累啦,半道上回去吧”。就是爬,也得爬回家裡才成。因此這也算是個令人滿意的環境。 (P.81)

接受採訪時,常有人提問:“對小說家來說,為重要的資質是甚麼?”不必說,當然是才華。倘若毫無文學才華,無論何等熱心與努力,恐怕也成不了小說家。說這是必要的資質,毋寧說是前提條件。如果沒有燃料,再出色的汽車也無法開動。 (P.81)

才華之然,如果再列舉小說家的重要資質,我將毫不猶豫地舉出集中力來。這是將自己有限的才能滙集起來,注在最為需要之處的能力。沒有它便不足以做成任何大事。好好使用這種力量,就能彌補才華的不足和偏頗。 (P.82)

世上時時有人嘲笑每日堅持跑步的人:“難道就那麼盼望長命百歲?”我卻覺得因為希冀長命百歲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。懷着“不能長命百歲不打緊,至少想在有生之年過待完美”這種心情跑步的人,只怕多得多。同樣是十年,與其稀裡糊塗地活,目的明確、生氣勃勃地活當然令人更滿意。步無疑大有裨益。 (P.86 ~ P.87)

跑在街頭,一眼就能分辨出長跑新手和老手。呼哧呼哧地短促喘氣的是新手,呼吸安靜勻稱則是老手。他們心跳徐緩,一面沉湎於思考之,中一面銘刻下時間的痕迹。我路上與他們交臂而過時,總是傾聽彼此的呼吸,感受彼此銘刻時間的方,式就像作家們感受彼此的表現方式一樣。 (P.89)

不管怎樣,這是我的肉體,有着極限和傾向。與容顏和才華相同,即便有不盡如人意之處,也沒有足以取而代之的東西,只能靠它拼命向前。隨着年華老,去這種狀況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,就好比打開冰箱,只用裡面剩餘的東西,利利索索地烹調出隨意但不無巧妙之處的菜餚來。哪怕只有蘋果、洋葱、奶酪和梅乾,也不吐怨言。手頭上能有點東西,就應該感恩戴德了。能夠這思考問題,是年華漸去一事為數不多的好處。 (P.90)

不論何處,跑長跑的人望去都是相似的。人人都像在思考甚麼問題,也許甚麼都沒想,卻似乎聚精會神。 (P.90)

【第五章 / 即便那時的我有一條長長的馬尾辮子】

距離紐約的賽事還有一個月,必須逐漸減少“里程”,將積累至今的疲勞漸次消除,用英語說叫tapering期。從現在起,無論多跑多少距離,都於比賽無益了,反而會拖後腿。 (P.98)

(談美津濃跑鞋)這家廠商的鞋子正因為沒有刻意添加任何噱頭,才令我有一種自然的信賴之感......這種鞋子既沒有新奇的噱頭,又缺乏時尚感,也沒有嘩眾取寵的廣告詞,因此對一般消費者來說不太有魅力。比諸汽車的話,可能跟日本的斯巴魯汽車的形象頗為相近。然而它的鞋底能夠準確而耿直地牢牢抓住路面。從經驗來說,作為與我相伴跑過四十二公里行程的搭檔,它無可挑剔。 (P.99)

最近各家的跑鞋性能都有了飛躍性的提高,但凡到了一定價位,選購任何廠家的鞋其實都不會有太大差距。盡管如此,還是有感覺上的些微差異。而跑步者時時追求的,便正是這樣一種微妙之處。(P.99)

“像村上君那樣,每天過着健康的生活,難道不會有朝一日寫不出小說來嗎?”不時有人說這種話......寫小說本是不健康的行為,身為作家就應該遠離功德世俗,過着不健全的生活,方能與俗世訣別,更趨近某種具有藝術價值的純粹的東西--這樣一種類似約定俗成的認識,根深蒂回地存於世間。似乎經年累月才逐步創造出了這種“藝術家 = 不健康者、頹廢者”的公式。 (P.103)

所謂藝術行為,從最初的緣起就含有不健康的、反社會的要素。我主動承認這一點。唯其如此,作家(藝術家)中才會有不少人從實際生活的層面開始頹廢,抑或纏裹着反社會的外衣。 (P.103)

寫小說是不健康的營生這一主張,我基本表示贊同。當我們打算寫小說,打算用文字去展現一個故事時,藏身於人性中的毒素一般的東西便不容分說地滲出來,浮現於表面。作家或多或少要與這毒素正面交鋒,分明知道危險,卻仍得手法巧妙地處理。倘若沒有這毒素介其中,就不能真正實踐創造行為。......

......如果希望將寫小說作為一種職業持之以恆,我們必須打造出一個能與這種危險(某些時候還是致命)的毒素對抗的免疫體系......打造這種自我免疫體系並長期維持下去,必須擁有超乎尋常的能量,還得想方設法謀取這種能量。但除卻我們的基礎體力以外,何處能獲取這種能量?

......年輕時寫出優美而有力度的杰作的作家,迎來了某個年齡,有些人會急遽地呈現出濃烈的疲憊之色,可以用“文學憔悴”一詞來形容。寫出的東西也許依舊很美,那種憔悴或許也自有韻味,然而創作能量日漸衰減卻是一目了然。據我推測,這恐怕是他或她的體力已然無法戰勝毒素了。 (P.103 ~ P.105)

說來頗有些奇妙,在公眾面前發言,同運用日語講話相比,使用仍然不盡如人意的英語發言卻更為輕鬆。這大概是因為假如用日語作一場完整的發言,我會被這樣一種感覺襲擾:自己仿佛被詞語的大海吞噬,其中有無限的選擇、無限的可能。我作為一個寫文章的人,和日語的關係太密切了,用日語對人們講話時,便會在那富饒的詞語大海中張皇失措,沮喪不已。 (P.106)

我覺得跑步時很適合背誦演講稿之類。一邊幾乎無意識地邁步,一邊在大腦中依序排列詞語,檢驗文章的節奏,設想詞句的韻律。就這樣一面將意識放置於別處,一面放腳奔跑,便能毫不費力地以自然的速度跑很久很久。 (P.108)

【第六章 / 已經無人敲桌子、無人扔杯子了】

(此章主要介紹作者參加過的一場百公里“超馬”。由於筆者自信永遠不會幹這樣的傻事,故可通過閱讀此章,瞭解一下百公里“超馬”將對身體、心理產生怎樣的結果。)

你有沒有在一天之內跑過一百公里?世間大多數人(或說精神正常的人)恐怕都沒有這樣的經歷。普通的健康市民一般不去這種魯莽的事。 (P.111)

在四十二公里處有一個標誌:至此處,距離相當於全程馬拉松。水泥路上鮮明地畫着一條白線。跨過那條線時,說得誇張點,我感覺渾身微微一顫。跑過長於四十二公里的距離,我是有生以來第一次。此處對我來說便是直布羅陀海峽,越過此處,就要衝進未知的外海了。前面等待着我的究竟是甚麼,在那裡棲息着何種陌生生物,我一無所知。 (P.114)

在五十五公里的休息點......將新百倫牌超級馬拉松專用跑鞋(請諸位相信,世界上當真存在這種東西)從八號換成八號半,因為雙腳開始浮腫,需要將跑鞋的尺寸放大一些。 (P.115)

還剩下四十五公里,唯有向着終點奔跑。可是一跑起來,我立即發現自己並非處於可以繼續奔跑的狀態。腿上的肌肉發僵,仿佛變成了堅硬的舊橡膠。耐力還綽綽有餘,呼吸也很正常,一絲不亂,唯獨兩腿不聽使喚。 (P.115 ~ P.116)

無奈之餘,我只得不再手望那兩條不聽使喚的腿,改用以上半身為中心的跑法。將兩條手臂大大地甩動起來,晃動起上半身,讓動能傳向下半身,借這力量將兩條腿向前推動--托其福,賽事完了,我兩只手腕腫了起來。 (P.116)

渾身的部位輪番上陣,高聲傾訴各自的痛楚,連聲悲鳴,警告連連。跑一百公里乃是未知的體驗,身體處處皆有牢騷,我完全理解。但無論如何,唯有忍耐着默默跑完全程。就像丹東和羅伯斯庇爾等人巧舌如簧地說服心懷不滿、試圖揭竿而起的激進革命議會一般,我拼命地說服身體各部。勉勵、乞求、恭維、申斥、鼓舞......然而細細想想,那兩個人結果都被砍了腦袋嘛。 (P.117)

“我不是人,是一架純粹的機器,所以甚麼也無須感覺,唯有向前奔跑。”
我這樣告誡自己,幾乎一心一意地想着這幾句話,堅持下來了。 (P.117)

我盡力將自己感知的世界限定得更為狹隘。我的目力所及,充其量是前方三米左右的地面,再往前的世界便一無所知。眼下我的世界,從此處起向前三米便告完結,更前面的事情無須去考慮。天空也罷,風兒也罷,草兒也罷,在吃草的牛群也罷,看客也罷,聲援也罷,湖也罷,小說也罷,真實也罷,過去也罷,記憶也罷,對我已毫無意義。將雙腿從此處起,挪向前方三米外--這才是我這個人,不不,我這架機器存在的小小意義。 (P.118)

與其勉為其難地一直奔跑,也許適度地走上幾步更聰明......然而我不走。我可不是為了走路前來參加這場賽事,而是為了跑步才來的。為了這個,僅僅是為了這個,我才乘坐飛機特地趕來日本的北端。不管奔跑速度降低了多少,我都不能走,這是原則。背了自己定下的原則,哪怕只有一次,以後就將違背更多的原則,想跑完這場比賽就難上加難了。 (P.118 ~ P.119)

(指作者75km以後進入的“出竅”狀態)也許意味着疲勞作為一種常態,被身體自然而然地接納了。一度沸沸揚揚的肌肉革命議會似乎也灰心喪氣,不再逐一傾訴不滿。已經無人敲桌子,無人扔杯子了。它們將這疲勞作為歷史的必然,作為革命的成果,默默無言地接受下來。 (P.120)

跑到最後,不僅是肉體的苦痛,甚至連自己到底是誰、此刻在幹甚麼之類,都已從腦海中消失殆盡。這理當是十分可笑的心情,可是我連這份可笑都無法感受到了。在這裡,跑步幾乎達到了形而上學的領域。仿佛先有了行為,然後附帶性地才有了我的存在。我跑,故我在。 (P.120 ~ P.121)

跑全程馬拉松時,到了最後關頭,腦子裡充溢的全是一個念頭:趕快跑過終點,趕快結束!此外甚麼都無法考慮。此時此刻,我卻不曾想過這一點。我覺得所謂姞束,不過是暫時告一段落,並無太大的意義,就同活着一樣。並非因為有了結束,過程才具有意義,而是為了便宜地凸顯這過程的意義,抑或轉彎抹角地比喻其局限性,才在某個地點姑且設置一個結束。 (P.121)

超級馬拉松帶給我的種種東西之中,意義最重要的卻不在肉體上,而是在精神上。它帶給我的,是某種精神上的虛脫之感......跑完超級馬拉松,我無法再像從前那樣對跑步持有自然的熱情了。肉體的疲勞難以消除也是原因之一,但又不單是這樣。“我想跑步”這個念頭,在我心中不再像從前那般可以明確地找到了。 (P.123 ~ P.124)

此後很長時間,我迎來了長跑者的低迷期--儘管不曾有輝煌的過來,這依然是久久的低迷。跑全程馬拉松的成績每況愈下。練習也罷比賽也罷,雖然多少有些差距,也都變成同一件事形式上的重複,不再像從前那樣震撼我的心靈了。比賽時分泌出的腎上腺素似乎也減少了一個刻度。 (P.125)

成績不是問題。事到如今,任如何努力也無法跑得跟從前一樣。我願意接受這個事實。很難說令人愉快,不過年齡的增長就是這樣。我有自己的職責,時間也有它的職責,而且完成得遠比我這樣的人忠實和精確。自打時間這東西產生以來(究竟是甚麼時候啊),它片刻也不曾休息過,一直在前行。躲過了夭折一劫的人,作為恩典,都被賦予了實實在在地老去這彌足珍貴的權利。肉體的衰減這種榮譽守候在前方,我們必須接受並習慣它。 (P.127 ~ P.128)

【第七章 / 紐約的秋日】



(待續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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