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緣筆者近日因工作關係,需要多次拜訪土地工務運輸局(以下簡稱“工務局”)網站,期間無意發現了正在進行的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三階段公眾諮詢。快速瀏覽了《諮詢文本》後,當即決定下班後到展覽館看看。
然而當筆者推開展覽館的玻璃大門時,館內卻只有十幾個無所事事的工作人員,空無一名參觀者,場內場外的人莫不向筆者投下詫異的目光。這一點都不讓人意外,因為澳門人本來就不問政事,加上展館還設在塔石玻璃屋裡--從塔石廣場地面拾級而上,還得登上二十多個台階,當然門可羅雀。
雖然展覽並無驚喜,展板內容都同《諮詢文本》如出一轍,作為唯一亮點的1:2000模型也只有粗糙的、概念性的東西,然而這不僅是關於新城填海區350公頃土地總體規劃的最後一次諮詢,關乎澳門未來,還是筆者再次發揮無限想像力的機會,更是第一次真正寫給工務局看的--雖然明知當局“意見接受,態度照舊”,沒人會認真閱讀,對最終的規劃結果泛不起一絲漣漪。當天晚上,筆者還是決定執筆開始填寫意見表。一連幾晚,竟洋洋灑灑寫下二千多字、圖文並茂、字正腔圓的《意見》。
既然工務局不看,那就轉貼到博裡自娛自樂。以下是筆者提交至工務局的《意見》原文,除最後“聯絡資料”部分刪去外,正文部分一字未改(註:已經發現有錯了,第四部分第3點的“C區南端”應為“C區北端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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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對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內容的意見:
1.
對新城區功能定位的意見:
本澳的交通問題、乃至社會問題,重要原因之一是城市規劃不完善。各區域功能定位不清,居民、外僱與旅客的出行線路重疊,商住區與旅遊區共存,繼而導致每年三千萬的入境旅客及十七萬的外僱與市民爭奪道路、公交資源的情況,出現關閘巴士經常“爆棚”、沿線居民無法上車,南灣區白領與參觀世遺景區的旅客在新馬路“摩肩接踵”等現象,並最終激發社會矛盾。
本人理解政府欲借新城區新增土地平衡多方訴求、促進產業多元化的用意,亦贊同在A區南部建設“悉尼歌劇院”式的文化地標有助提升本澳形象及文化生活。然而,政府應明確新城區的功能定位,明確將新城區(特別是A、C、D區)用以“安置居民”的首要目標,縮減文化產業、休閒旅遊等主要面向旅客的設施,避免再次將大量旅客引入居民區。
長遠而言,政府宜借新城填海區的契機,善用土地安置舊區居民及企業,繼而推動舊區重整,調整舊城各區功能定位,將澳門歷史城區打造成休閒旅遊專區,適當騰出該區商住空間供文產項目進駐,既為世遺景區添注新的文化活力、增加旅遊吸引點,又能達至分流市民、旅客的目的,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。
以上為本人對新城區總體規劃方案的最主要意見。
2.
慢行系統:贊同綠色出行、“島內步行”的倡議,希望當局在建設慢行系統時,顧及本澳多雨、炎熱的氣候,以頂篷、樹蔭等遮蓋步行徑、單車徑,以增加使用者的舒適感;如以建築物柱廊方式遮蓋,則應避免將柱子設在斑馬線附近,以確保行人橫過馬路前可清楚看到來車。
然而,在倡導“島內步行”之餘,亦應正視行動不便人士的出行需求,建議將長者社屋、醫療、安老、幼兒教育設施等盡可能設於主要道路附近,方便相關人士乘車進出。
3.
關於開發地下空間:認同通過開發新城地下空間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,但在規劃設計地下綜合商業、公共開放空間時,應顧及澳門市民的購物及出行習慣,宜將地下商舖與地下行人通道結合,為地下商舖引入客流,避免重現亞馬喇前地地下空間長期空置的情況。此外,在設置地下公交樞紐時,必須汲取關閘巴士總站的教訓,改善地下車站的通風及排水能力。
二、對新城A區方案內容的意見:
1.
承接第一部分第1點,建議將南部的特色街廓空間取消或縮減規模,騰出的空間用以將區內衛生中心升級成具備24小時急診功能的中型醫院,讓島上9.6萬居民原區就醫。
2.
輕軌車廠:將輕軌車廠設於A區北部民居的地下空間,憂慮其所產生之噪音、震動、工業廢氣及消防隱患是否會影響民居。建議政府爭取將車廠移至港珠澳大橋人工島上。
3.
輕軌路線:若落實諮詢文本中的輕軌“人工島口岸專線”,擔心過多經港珠澳大橋入境的旅客會在A區車站換乘“澳氹東軸線”向南,與A區居民爭奪輕軌資源。建議將輕軌人工島口岸專線稍作調整(如下圖),引導旅客從A區南部文化設施區的車站換乘前往氹仔,以保證輕軌系統優先滿足A區北、中部居民的出行需求。
4. 承上點,“AB區通道”的設計也應相應作出調整,以便輕軌經該通道駛入澳門半島。
5. 現時黑沙環對開海面的污水、臭氣問題飽受詬病,希望建設A區之餘,亦要綜合整治新形成的河道,避免理想中的“濱海綠廊”淪為臭水溝。更建議在A區東岸預留設施,供日後試行水上公共交通(詳見第五部份“其他意見”)。
三、對新城B區方案內容的意見:
建議對調東側的政法區和西側的商住區,理由如下:
(1) 與B區東側相連的新口岸皇朝區已建成眾多商廈、住宅、旅遊娛樂設施等,相反與西側相連的南灣區,社區尚未成形;
(2) 將政法區轉移至西側,可與現有的立法會大樓、終審法院大樓等相協調;
(3) 從保護西望洋山景觀考慮:在西側興建住宅大廈,其高度必然遮擋現時的西望洋山景觀,若在東側興建MA級樓宇,則社會上不會有異議;另一方面,將政法區移至東側後,宜適當限制樓宇高度,通過放寬建築物覆蓋面積、淨覆蓋率(ILOS)、共用設施等手段,以彌補樓宇限高所減少的建築面積。西望洋聖堂雖未列入世遺名錄,卻仍是本澳重要的文物地標,希望政府重視民意,盡力保留現貌。
(1) 與B區東側相連的新口岸皇朝區已建成眾多商廈、住宅、旅遊娛樂設施等,相反與西側相連的南灣區,社區尚未成形;
(2) 將政法區轉移至西側,可與現有的立法會大樓、終審法院大樓等相協調;
(3) 從保護西望洋山景觀考慮:在西側興建住宅大廈,其高度必然遮擋現時的西望洋山景觀,若在東側興建MA級樓宇,則社會上不會有異議;另一方面,將政法區移至東側後,宜適當限制樓宇高度,通過放寬建築物覆蓋面積、淨覆蓋率(ILOS)、共用設施等手段,以彌補樓宇限高所減少的建築面積。西望洋聖堂雖未列入世遺名錄,卻仍是本澳重要的文物地標,希望政府重視民意,盡力保留現貌。
四、對新城CDE區方案內容的意見:
1.
從效果圖及模型所見,為保證CDE區內湖具備舉辦水上活動的條件,與此區相連之道路大部分均以拱橋方式設計。建議在設計拱橋時應考慮行動不便人士的需求,坡度宜適當放緩並引入無障礙設施。
2.
E1區東北端將設置污水處理廠,由於該區計劃興建不少住宅及社會設施,亦毗鄰本澳未來的“海上門戶”氹仔客運碼頭,希望該污水處理廠有足夠技術確保排出的廢水、廢氣不影響該區市民及旅客的觀感及健康。
3.
C區南端的炮竹燃放區相當接近民居,如何保障鄰近的民居不受其噪音、氣味的影響及火警威脅?
五、其他意見:
1.
外港碼頭去留問題:隨着港珠澳大橋及氹仔客運碼頭的先後建成,外港碼頭的功能及需求量將大不如前,因此,本人支持廢除外港客運碼頭,當局宜在研究新城區總體規劃時,一併考慮外港碼頭的用途變更。
2.
水上公交:根據《諮詢文本》,B、C、D區均將為推動休閒旅遊業而設置遊艇觀光碼頭。本人則建議可充分利用本澳的沿海地勢以及“習慣水域管理權”的優勢,試行水上公交,既能分擔陸上道路交通壓力,亦開拓了兼具交通運輸及休閒觀光功能的公交模式。為此,新城各區應為“水上公交”各站點預留位置,及在橋樑設計時預留高度予船隻通過。浙江杭州等地的水上公交系統已營運多年,特區政府宜加以借鑒。
3.
綠化牆:從《諮詢文本》的眾多效果圖所見,新城區建築物大量使用了綠化牆。然而現實中由於綠化牆的投入及養護成本高昂,本澳極少私人發展商願意使用。請問政府會否為了營造“低碳綠色節能新區”,在政策、經濟上支持使用綠化牆?抑或只是政府的美好願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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